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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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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01392143184000511006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3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5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民政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332887 0937-3212345-8054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屯垦路6号玉门市民政局302室
投诉电话 0937-3332885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给付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玉门市特困供养待遇申请审批表 原件 A4 2份 暂无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三章第十四条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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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请问什么样的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条件? 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也可致电玉门市社会救助办咨询 0937-3332887(救助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