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11622101013921407P4QT00046000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338022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玉苑东路2号玉门社会治理服务中心5号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条件出现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复印件 | A4一份 | 是 | 无 | |
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说明 | 原件 | A4一份 | 是 | 无 | |
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决议及公示资料 | 复印件 | A4一份 | 是 | 无 | |
集体合同文本 | 原件 | A4一份 | 是 | 无 |
不收费
《甘肃省集体合同条例》(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4号,2011年7月29日)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自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之日起十日内,上报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答:1.企业性质、名称或法定代表人有变更的,应报送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其他协商代表有变更的,应报送协商代表名单一份; 3.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4.双方协商原始记录; 5.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6.工资集体协议; 7.有续签集体合同的,另附说明; 8.法定代表人或双方首席协商代表有变更的,应报送新的法定代表人和首席协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11.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决议及公示资料; 12.集体合同文本事项名称:劳动用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