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11620981MB1683704P4620120247000T01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6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60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农业农村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8119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D004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准许批准的条件:
1、场址不得位于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土地使用规划,具有合法环评手续和用地手续;
2、具有《动物防疫合格证》,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无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3、具有县级以上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养殖档案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4、同时达到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
不予批准的条件:
1、无《动物防疫合格证》,两年内发生过重大动物疫病及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无县级以上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养殖档案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3、生产效率底、污染周围环境、产品不安全、管理落后。
4、场址位于畜禽养殖禁养区内,无环评手续和用地手续;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原件 | A4 1份 | 是 | 无 | |
养殖场业主身份证 | 原件 | A4 1份 | 是 | 无 | |
养殖档案 | 原件 | A4 1份 | 是 | 无 | |
申请报告 | 原件 | A4 1份 | 是 | 无 | |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书 | 原件 | A4 1份 | 是 | 无 |
不收费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的通知》(2018.6.1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的要求,2018—2025年,以生猪、奶牛、蛋鸡、肉鸡、肉牛和肉羊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兼顾其他特色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示范场创建活动,通过养殖场申请创建、专家指导、省级验收、材料复核、现场核查、评审确定,每年创建100个左右现代化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共创建1000个……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家庭牧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示范创建。符合示范场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包括已授牌的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根据自愿原则向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书(附1),经所在县、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了解示范场生产经营情况,指导示范场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生产,积极为周边养殖场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 甘农牧发【2018】211号 "
标准化示范场的申报向哪个部门申请? 答:根据自愿原则向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书,经所在县、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