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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件
事项编号 | 11620981MB1683704P462039800100001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5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农业农村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强制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364521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7号农业农村局四楼408室 |
投诉电话 | 0937-3332058、0937-3212345 |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督检查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身份证 | 原件 | A4 1份 | 是 | 暂无 |
不收费
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1997年12月19日国务院令第238号发布,2007年12月19日国务院第201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根据2011年01月0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定,根据2016年02月0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四)项:“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四)查封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场所、设施,扣押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生猪、生猪产品以及屠宰工具和设备。” 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151号)。
扣押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生猪、生猪产品以及屠宰工具和设备是哪个部门的职责? 答: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1997年12月19日国务院令第238号发布,2007年12月19日国务院第201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根据2011年01月0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定,根据2016年02月0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四)项:“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四)查封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场所、设施,扣押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生猪、生猪产品以及屠宰工具和设备。”是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