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在线申办

宗教团体成立前审批

平均得分:5.0分(总分5分)

  • 窗口申请

    最多去窗口 次数不超过

    1

  • 网上申请

    最多去窗口 次数不超过

    0

  • 网上申请

    即办件

  • 基本信息
  • 办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申请材料
  • 收费情况
  • 设定依据
  • 查看评价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0981013921183Y4000141010001
服务对象 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4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宗教)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预约办理 不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暂无
咨询电话 0937-3338923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F001、F002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338839

办理条件

暂无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宗教团体成立前审批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宗教团体成立申请表 原件、原件和复印件 A4份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同时一并提交拟成立宗教团体所在地本宗教的有关情况说明、拟成立的宗教团体组成人员的情况说明和本宗教的主要经典、教义、教规和历史沿革资料等的原件或复印件。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8月26日修订)第七条第一款:“宗教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应当依照国家社会团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九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第十八条第一款: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九条: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查看评价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