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11622101013921079E462019700300001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0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委宣传部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预约办理 | 不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338642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G001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338642 |
(一)有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章程;(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三)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其中固定电影放映单位的建筑结构和安全、消防、卫生、通风设施符合标准;设备应当符合电影放映技术的国家标准。(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复印件 | 2份 | 是 | 暂无 | |
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 复印件 | 2份 | 是 | 暂无 |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申请表 | 原件 | 2份 | 是 | 暂无 | |
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及房屋租赁合同 | 复印件 | 2份 | 是 | 暂无 | |
电影放映设备清单及合格证书 | 原件和复印件 | 3份 | 是 | 暂无 | |
营业执照副本和章程 | 复印件 | 2份 | 是 | 暂无 | |
资金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3份 | 是 | 暂无 |
不收费
1.《电影产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四号,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 第二款 企业、个体工商户具有与所从事的电影放映活动相适应的人员、场所、技术和设备等条件的,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从事电影院等固定放映场所电影放映活动。 2.《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2001年12月25日颁布)第三十八条: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县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发给《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一)有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章程;(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三)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其中固定电影放映单位的建筑结构和安全、消防、卫生、通风设施符合标准;设备应当符合电影放映技术的国家标准。(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