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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件
事项编号 | 11622101013921466T462202200500001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5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物)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8027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G001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1.确因城市乡建设,需要拆除公共体育设施;
2.有专家论证意见;
3.被拆除或改变功能用途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择地重建。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专家论证意见书 | 原件 | 1份 | 是 | 暂无 | |
公共体育设施的拆除或改变功能、用途备案表; | 原件 | 1份 | 是 | 暂无 | |
原公共体育设施资料; | 复印件 | 1份 | 是 | 暂无 | |
拟改变的功能用途文件、资料; | 原件 | 1份 | 是 | 暂无 | |
择地重建公共体育设施的资料、包括重新建设公共体育设施的用地、建设规模(不得小于原.. | 复印件 | 1份 | 是 | 暂无 |
不收费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2003年8月1日国务院令第382号)第二十七条: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改变其功能、用途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在作出决定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问:审批结果怎么领取? 答:按约定的方式,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