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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申请从事游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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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013921466T400012201300006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物)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8027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G001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一)申请人: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一)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罪的;(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吸食、注射毒品被强制戒毒的;(四)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2.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娱乐场所被吊销或者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二)设立地点:1.《娱乐场所管理办法》(2013年2月文化部令第55号) 第六条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 (一)房屋规划、设计、使用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内; (二)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三)居民住宅区; (四)教育法规定的中小学校周围; (五)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周围; (六)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周围; (七)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八)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 (九)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2.《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立娱乐场所。 (三)设立场所:1.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提供的文化产品内容应当符合文化产品生产、出版、进口的规定;2.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含200平方米)。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娱乐场所申请从事游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游戏游艺设施设备情况登记表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盖章。
符合环境噪声的承诺书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电子版格式为pdf,签字盖章
游戏游艺设施设备依法生产的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设备依法购买合同、发票、协议等。原件电子版格式为pdf。
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消防部门不核发《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的请提交消防安全承诺书。
经营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游艺娱乐场所标明游戏和游艺分区经营位置、游戏游艺机型设备数量及位置。
房产权属证明文件 复印件 1份 房产权属证明文件,既可以是房产权属证书,也可以是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证明文件。租赁场地经营的,请一并提交租赁合同。
身份证明及声明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需签字盖章。
营业执照 复印件 1份 材料真实有效。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45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九条: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提交投资人员、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没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申请人应当对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受理申请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就书面声明向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核查,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经核查属实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实地检查,做出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根据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定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数量: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审批手续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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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设立地点有哪些要求? 答:(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 (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