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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办件
事项编号 | 11622101013921335Y4000123002000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卫健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8072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A023号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1、符合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设置规划;
2、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4、申请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应符合下列所有条件:(1)设有妇产科诊疗科目;(2)具有与所开展技术相适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具有与所开展技术相适应的技术条件和设备;(4)符合《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基本条件》及相关技术规范。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的医师资格证、执业证;护士资格证证、执业证、从事产前诊断.. | 原件、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 A4 一份 | 否 | 申请人提供 | |
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培训证明 | 原件、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 A4 一份 | 否 | 由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培训机构提供 |
不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三十三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三条:从事本法规定的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人员,必须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从事本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令第309号,2004年12月10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九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中依据本条例的规定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服务人员,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和国家有关护士管理的规定,分别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或者护士的资格,并在依照本条例设立的机构中执业。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制定。
问:资格认定需要通过考试吗? 答:必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