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11622101013921335Y4621023005000T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0天1.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卫健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8072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A023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准许批准的条件:
1、健康体检无异常;
2、公共场所法律法规培训合格;
3、资料齐全。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本人1寸近期照片(容缺) | 原件 | 1寸照片 一份 | 否 | 无 | |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表 | 原件 | A4 一份 | 否 | 受检医院提供 |
不收费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问: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每几年一次? 答: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公 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 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