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11622101013921351L4000163027000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0天1.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公安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8084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H009/H010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1.因私申领人员为双边协定中规定的我国边境一侧县、市、旗的常住居民。
2.因公申领人员为符合相关协议(协定)规定的我方公职人员。
3.符合上述申领条件,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第(二)至(六)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申领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证明 | 原件 | 1份 | 是 | 申请人自备 | |
身份证复印件 | 原件 | 1份 | 是 | 申请人自备 |
不收费
【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第九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五条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问: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答:可以。材料齐全可以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