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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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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013921407P4002014007002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人社局(社保中心)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1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转8055或8111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B012、B013号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鉴定为职业病,经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到工伤保险中心办理登记。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工伤职工登记表 原件 A4一份
工伤事故备案表 原件 A4一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四十六条: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 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 供咨询服务。 2.《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五十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 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到业务部门办理工伤职工登记……。第 五十七条:职工被借调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或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被确诊为职业病的,由原用人单 位为其办理工伤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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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答:工伤事故备案表 工伤职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