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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终止广播电台、电视台(含分台、教育电视台)及变更台名、台标、呼号、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核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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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693266e6b16242ff9945bceba3061a87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物)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8027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G001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1)有符合国家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
  (2)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专业人员、技术设备和必要的场所;
  (3)有必要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稳定的资金保障;
  (4)有明确的频道定位和确定的传输覆盖范围;
  (5)传输覆盖方式和技术参数符合国家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规划。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设立、终止广播电台、电视台(含分台、教育电视台)及变更台名、台标、呼号、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核转报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可行性报告,报告应载明人力资源、资金保障及来源、设备场地、节目频道设置规划(含频.. 原件 1份
拟使用的台名、台标、呼号,并附台标设计彩色样稿、创意简述和电子文稿 原件 1份
本级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合并的批准文件 原件 1份
请示文件 原件 1份
筹备计划 原件 1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8月11日国务院令第228号发布,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 地方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的,由县、不设区的市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本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逐级上报,经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筹建。地方设立教育电视台的,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征得同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同意并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逐级上报,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由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筹建。第十三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者节目套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或者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设立的电视台变更台标的,应当经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 2.《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2004年8月18日国家广电总局令第37号)第七条 地方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和变更,由本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向上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后,报广电总局审批。教育电视台的设立、合并和相关事项的变更,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征得同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同意后,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后,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报广电总局审批。第十九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终止的,应充分说明理由,并按原设立审批程序逐级上报广电总局审批,其《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及《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由广电总局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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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此事项审核的权限在哪?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下放至省级广电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