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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设立分社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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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3f009e6212e94c4585604ed6ce54090c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物)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8027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G001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旅游业务;分社经营范围: (1)分社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分社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租用的,租期 不少于 1 年的营业用房。 (2)分社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租用的,租期不少于 1 年的营业用房 (3)有 2 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有传真机、复印机,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 条件的计算机。 (4)分社的名称应当由设立社名称、分社所在地地名、“分社”或“分公司”等字样构成。 (5)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增存质量保证金 5 万元。 (6)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增存质量保证金 30 万元。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旅行社设立分社备案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旅行社服务网点或者分社备案登记表》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设立社《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 复印件 1份
负责人履历表及个人身份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2份 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证明
《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1份
劳动合同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租赁合同 复印件 1份
增存质量保证金凭证 原件和复印件 2份 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增存质量保证金 5 万元。 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增存质量保证金 30 万元。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旅行社条例》(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刑侦该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十条: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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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旅行社需要登录的监管平台网址是什么? 答:全国旅游监管平台https://jgpt.12301.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