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在线申办

门诊费用报销

平均得分:5.00分(总分5分)

  • 窗口申请

    最多去窗口 次数不超过

    1

  • 网上申请

    最多去窗口 次数不超过

    0

  • 网上申请

    承诺件

  • 基本信息
  • 办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申请材料
  • 收费情况
  • 设定依据
  • 查看评价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0981MB175610964622036017002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医保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暂无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8043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B005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申报资料齐全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医院收费票据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原件 A4纸1份
处方底方 原件 A4纸1份
医院收费票据 原件 A4纸质1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国医保电〔2018〕14号) 3.《甘肃省劳动厅关于印发<关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甘劳发〔1999〕第205号)

查看评价

常见问题

参保人员在门诊就诊报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