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1162210101392127114QT00041000 |
服务对象 | 其他组织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发改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转8057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A001/A002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玉门市辖区内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资金、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省政府统一安排的政府性债券和政府性基金、县本级财政资金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 | 原件 | 1份 | 是 | 无 | |
承诺书 | 原件 | 1份 | 是 | 无 | |
维稳部门出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可容缺) | 原件 | 1份 | 是 | 无 | |
项目单位向发改局提交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红头文件) | 原件 | 1份 | 是 | 无 | |
具有相应等级工程咨询资质的专业中介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报告 | 原件 | 1份 | 是 | 无 | |
发改部门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可容缺) | 原件 | 1份 | 是 | 无 | |
国土部门出具的规范性土地证明或用地预审意见(可容缺) | 原件 | 1份 | 是 | 无 |
不收费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613号):“第7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地方性法规】《甘肃省招投标条例》(2005年1月18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第12条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其招标方式和范围,由项目审批部门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核准”。【部门规章】《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9号):“第6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是以工代赈的行政主管部门,承担以工代赈工作的具体管理职责;第16条:以工代赈工程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管理。国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其他项目由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依据审批权限履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审批手续”。【地方政府规章】1.《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专项资金拨付管理办法》(2011年4月16日省政府令第80号):“第三条“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按照现行审批权限,完善内部协调机制,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除重大项目或国家另有规定外,可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三道审批程序简化为两道,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规范性文件】1.《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34号):“第十条政府投资项目根据建设性质、资金来源和投资规模,分别由国家、省级、市(州)、兰州新区、县(市、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一)根据规定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二)省内审批权限按照项目资金来源予以划分:1.对于市(州)、兰州新区、县(市、区)政府使用本级财政性资金建设的项目,不论投资规模大小,均由市(州)、兰州新区、县(市、区)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并组织竣工验收。2.对于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资金、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省政府统一安排的政府性债券和政府性基金的项目,按使用政府投资规模分级审批。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以下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并组织竣工验收。(1)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且政府投资比例超过40%的项目;(2)安排政府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上述限额以下的项目,按照项目隶属关系由市(州)、兰州新区、县(市、区)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管理”。
问题名称:怎么办理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答:您好!办理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需准备以下申报材料:(1)具有相应等级工程咨询资质的专业中介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报告;(2)发改部门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3)国土部门出具的规范性土地证明或用地预审意见:(4)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5)承诺书;(6)维稳部门出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7)项目单位向发改局提交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红头文件)。 准备好以上申报资料后,请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热门办事——投资项目审批——我要申报,在线申报系统申报,项目取得代码后,继续在在线申报系统逐一进行事项办理,并上传准备好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时,携带申报资料纸质版到市民中心项目审批区发改局窗口领取批复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