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11620981MB1533167U4000715001014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其他组织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3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自然资源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是 |
最少跑路次数 | 1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8040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G013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不动产的占有,将该不动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不动产权属证书 | 原件和复印件 | 2份 | 是 | 无 | |
主债权合同 | 原件和复印件 | 2份 | 是 | 无 |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2份 | 是 | 无 | |
抵押合同 | 原件和复印件 | 2份 | 是 | 无 |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 原件 | 1份 | 是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由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填写打印,无需申请人自行下载填写。 |
收费依据: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收费标准:
收费项:
1、住宅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同一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按一件收费。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第六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第七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等机构办理;直辖市、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哪些不动产不能抵押?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