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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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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0981MB17561096462203600500002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医保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暂无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8042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B003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参保职工跨地区就业的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电子档 A4纸1份 暂无
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凭证 原件、复印件、电子档 A4纸质1份 该项材料由转出地医保机构出具
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原件、复印件、电子档 A4纸质1份 该项材料由转出地医保机构出具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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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1.由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并负责办结 2.转入地经办机构应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发出《联系函》 3.转出地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10个工作日内生成、发出《信息表》并划转资金 4.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和转移资金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5.有条件的可通过平台、网络、APP等方式进行信息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