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11620981MB17561096462203600500002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医保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8042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B003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参保职工跨地区就业的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身份证 | 原件、复印件、电子档 | A4纸1份 | 是 | 暂无 | |
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凭证 | 原件、复印件、电子档 | A4纸质1份 | 是 | 该项材料由转出地医保机构出具 | |
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 原件、复印件、电子档 | A4纸质1份 | 是 | 该项材料由转出地医保机构出具 |
不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1.由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并负责办结 2.转入地经办机构应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发出《联系函》 3.转出地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10个工作日内生成、发出《信息表》并划转资金 4.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和转移资金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5.有条件的可通过平台、网络、APP等方式进行信息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