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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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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01392143184000711012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20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民政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332887 0937-3212345-8054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屯垦路6号玉门市民政局304办公室
投诉电话 0937-3332889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1、凡持有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本市居住证的,
2、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办理流程

1.乡镇(街道)民政办受理、审核;
2.乡镇(街道)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进行公示;
3.乡镇(街道)向民政局救助办报送救助对象正式文件
4.民政局救助办审核;
5.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
6.民政局救助办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进行公示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原件 A4 2份 暂无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四十八条 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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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请问哪些人能申请临时救助? 答:1、凡持有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本市居住证的, 2、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可以申请临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