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6bef00e44ed34d918a53b2c3b1c0dc07 |
服务对象 | 其他组织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3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财政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 |
事项类型 | 对公业务 |
预约办理 | 不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无 |
办理地点 | |
投诉电话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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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单位经办人员将签字盖章后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以及材料要件提交财政局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要领导;
2.财政局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盖章。
3.向申请单位下达批复。(上传反馈批复文件)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玉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 | 电子档 | 1份 | 是 | 无 | |
交通运输工具报废须提供报废回收证明、销户证明及将残值收入上缴财政专户的凭证 | 电子档 | 1份 | 是 | 无 | |
单位资产处置申请文件或主管部门资产处置申请文件 | 电子档 | 1份 | 是 | 无 |
不收费
无
暂无常见问题